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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一城净水 绘两江画廊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7-27 15: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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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江于民、还岸于民后,江滩面貌焕然一新,这才是名副其实的‘金外滩’。”2022年7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到湖北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站在武汉的汉口江滩码头,不禁如是感叹。

  长江大保护,人大在行动。

  近年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用一件件法规、一次次执法检查、一场场代表活动,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长江保护之歌,以法治力量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以“法治”促“防治”

“小快灵”立法筑牢长江大保护绿色屏障

  武汉,一城江水半城山。长江东去,汉水西来,百湖密布,城水交融,拥“江城”和“百湖之市”美誉于一身,现代版“清明上河图”随处可觅。武汉的水面占市域面积超过26%,人均拥有淡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5倍。无疑,水是武汉的骄傲,也是武汉决胜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武汉位于长江和汉江交汇处,集“江城”和“百湖之市”美誉于一身。图为长江武汉段。摄影/任勇

  然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城镇生活污水、农业面源等所产生的总磷污染,已逐渐成为制约全市水环境改善的重要因素。“全市63个划定了水环境功能区的湖泊中有36个超标,主要污染物就是总磷。”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说。

  总磷污染主要来源于含磷洗涤用品和排泄物。含磷洗涤用品的使用,不仅会增加水体总磷含量,导致水质丧失功能,破坏水体环境,而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立法“禁磷”,迫在眉睫。

  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选题、法规案起草和审议把关中发挥主导作用,第一时间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程。从2017年3月召开立法部署会议,到当年9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仅用6个月时间便制定《武汉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污染江河湖泊的地方性法规。

  “全市行政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无磷商品应有明显标注;违规使用含磷产品,个人最高罚款5000元……”这部仅有17条规定的“小而精”法规,不搞“大而全”“小而全”,以“小切口”从根源上解决磷污染实际问题,被称为武汉史上最严“禁磷令”,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水、保护长江的坚强决心,为全市实施“四水共治”(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提供了法治保障。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禁磷”立法只是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水环境保护的一个缩影。多年来,武汉市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相继出台一批涉水的地方性法规,共有现行有效“涉水”法规11件,涵盖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领域,形成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水护航。

  本文转自:环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