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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7-09 16: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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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权威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开幕,为期两天的会议将聚焦大气污染防治,聚焦蓝天保卫战。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赴8个省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3次全体会议,充分听取执法部门、各执法检查小组汇报,研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等事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是,法律实施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与管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但一些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监控点少、监控网布局不合理。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

  例如,山西省临汾市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6个国控站点被人为干扰上百次,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监测数据不准确,影响治污实效。陕西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测发现测量浓度与标准样品浓度差异远超误差范围,不符合技术规范。企业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缺乏国家统一的技术质量认证标准。

  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到2020年年底前确保实现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监测站点全覆盖。督促企业进行自动监控,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对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依法严惩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职第一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推动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切实贯彻,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据了解,这是一次专门加开的常委会会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原定于今年8月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现在专门加开会议审议这一报告,比原计划提前了,议题也更集中、更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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