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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谁要缴税?税额多少?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4-02 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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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日到18日,是我国环境保护税的首个征期,环境保护税首张发票也已在上海浦东新区税务局开出。领取这张发票的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环境保护“费改税”后,企业因污染物排放量低于国家标准,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本应交9400多元,减免近600元后,实际缴纳税款是8800多元。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那么,环境保护税都由谁来交?居民个人如果排放了污染,需要缴税不?

居民个人排污要纳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说,《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居民个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因此,无需缴纳环境保护税。此外,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也就是说,私家车等汽车排放的尾气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除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等也有不用缴税的“豁免”之处。《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两种情形,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是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在政策上,《环境保护税法》强化了三个政策导向,“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

除了鼓励“集中处理”的豁免外,还有鼓励“清洁生产”的减免。即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程度不同,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以发挥税收优惠的正向激励作用”。

各省市有权调高税额标准吗?


蔡自力说,环境保护税通过构建“两个机制”,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形成促进环境保护的长远制度安排。

一是“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减排激励机制,环境保护税针对同一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按照排放量征税,排放越多、征税越多;按照不同危害程度的污染因子设置差别化的污染当量值,实现对高危害污染因子多征税。二是“中央定底线,地方可上浮”的动态税额调整机制。

原先排污费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环境保护税还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和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地方政府可在此标准的10倍范围内进行调节。

据各省公开资料,除了辽宁、吉林、甘肃等10个省份外,我国近2/3省市调高了应税污染物税额标准。特别是京津冀地区,普遍对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更高的适用税额。

其中,北京、天津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10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4元、12元;河北省将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按地域分为3档,分别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倍、5倍和4倍执行,其他污染物全省执行统一标准。

京津冀周边省份也执行较高税额标准。如河南省应税大气、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分别为每污染当量4.8元、5.6元,为环保税法规定最低标准的4倍。

费改税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吗?


    目前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26万多户,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志青说,环境保护税是一种从量税,即污染物排放越多,缴税越多,污染排放成本也越高。

“生产效率低、污染排放多的企业将缴纳更多税额;但生产效率高、污染排放少的企业可从中获得好处。”李志青说,环境保护税实则是在对不同企业进行“甄别”,甚至是“分化”。“最终,税负差异造成价格差别或生产规模差异,好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了,坏企业被挤出市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许文也认为,环境保护税属于调节性税种,征收不是为了取得税收收入,主要是发挥其对企业的调控作用,通过税收机制倒逼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转型升级,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其生态和社会意义远大于财政意义”。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