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用地土壤环境将实行分级管理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12-30 14:28:09
去年,湖北省发布《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其中提出湖北将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级管理,农用地将被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个等级。
清洁的未受污染的农用地将被列为“绿色”等级,受到优先保护。湖北省将通过严格的保护制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确保其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非农建设原则上不得占用“绿色”等级的耕地,确需占用的,须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同的耕地,杜绝“占多补少、占优补劣”问题。
“黄色”等级的农用地,是轻度污染的土地。对这类土地,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有关县市政府要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污染源监管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加重;采取农艺调控等措施,控制土壤中重金属进入农产品。逐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促进农用地等级由“黄色”转为“绿色”,
“红色”等级的农用地是重度污染土地,在这类土地上要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依据国家有关部署,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对于因禁止生产食用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等导致的农户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湖北省农业厅表示,2012年至2014年,湖北省共采集、检测土壤样品6.5万个,普查监测面积5700万亩,建立2000亩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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